劳动报酬纠纷
更新时间:2013-03-30 08:18: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2年1月8日在某辅导机构开始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月24日上交辞职报告,27日正式离开。当时公司的说法是:一、我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才可离职二、公司以我工作不满三个月为由要在第二月扣除我15个工作日的工资。但二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需要做哪些材料准备?另春节放假十天,那么二月份的薪水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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