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面试时和老板谈好工作工资定为3000元月,第一天在工厂上班不慎把手拇指指端弄伤,经过医院治疗
更新时间:2013-03-29 22:54:31
问题描述:
我朋友面试时和老板谈好工作工资定为3000元/月,第一天在工厂上班不慎把手拇指指端弄伤,经过医院治疗后,留下植皮术疤痕2平方厘米以上,现在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10级,没有买保险,没有订劳动合同,医疗费20000万都是朋友借钱垫付的,住院10天,现在多次找工厂协商,厂方只拿了1000元过后就不管不问了,请问我朋友现在应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可以要回多少钱?我朋友现在没有钱请律师了,有没有先打完官司后付费的律师帮帮忙?(我朋友在广东 惠州市受伤的) 陈小姐 问题补充:我朋友出院后现在没有上班,在家休养有5个月了,现在可以请求仲裁厂方终止劳动关系,厂方应该支付停薪留职5个月工资吗?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要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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