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关系很好所以没有共同注册公司而是用朋友一人注册的公司联系业务,只是口头协议共同投资和平分利润,请问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才能有追讨回利润的把握
更新时间:2013-04-02 08:50:25
问题描述:
我自10年起与一朋友合伙做外贸,当时因为关系很好所以没有共同注册公司而是用朋友一人注册的公司联系业务,只是口头协议共同投资和平分利润,我做业务他做采购,钱和帐都是由朋友管理,一直没出什么问题,但上个星期朋友开车出意外昏迷不醒,有死亡或成植物人的可能,然而公司帐户却有70万左右的利润没有分配,即我有35万的应得利润,但现在其家人以公司与我无关为由拒绝分钱并把钱从公司帐户转出,请问我是否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
我现在可以提供的合伙证明是一直以来和客户的邮件记录(邮件都是由我发出的),所有订单的合同记录,以及每次分帐的财务报表(每次分帐后都是各留一份的,上面清楚记录每个订单的收支情况和利润分配),还有就是很多朋友和所有的供应商都知道我们是两人合伙做的
请问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才能有追讨回利润的把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