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13-03-22 16:24:01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2月26日死亡,留下两份遗嘱一份是2008年9月立的一份是2011年2月立的, 按照第二份遗嘱的内容全部房产都有我继母继承,但是我去徐汇公证处咨询如果我的继母要过户房子的名字的话是需要我去签字同意的,如果我不同意的是要自己协商解决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另外我父亲和我的继母是分居20年了到最后我的继母还是逼着我的父亲另立遗嘱,这些都是有根据的,所以我想让我的继母吧我父亲从2011年的银行流水账摊出来,但是被她拒绝同时她也拒绝给我拿到第二份遗嘱,我父亲身前有一封亲笔写的一封信证明他和我的继母经济从90年结婚开始就一直分开从来没有在一起过,并接他们也是分居了20余年,但是我的父亲一直没有提出离婚过,所以就一直维持,我父亲也不是很懂婚姻法一直认为要是离婚的话是要分给我继母一般的财产,虽然我父亲的房子是用自己的钱买的,94年买的,但是那时候已经是分居这是不是也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继母本来是一直不管我父亲的脸我在2010年底我父亲插呼吸机都是我签字抢救的,2010年底因为我父亲昏迷我就接过我父亲所有的银行卡和房产证以及已经公正过的遗嘱(当时是父亲在好的时候嘱咐过我要是他昏迷要我接管),但是我接过来以后发现很多的问题,保姆乱报账把我父亲一个月的工资(我父亲是属于正教授级别一个月工资是6700元)可以一分不剩都花了因此而产生的口角,于是当我父亲一醒过来就还没有回说话就让我把那些银行卡以及公证书都要了回来。然后就把我父亲分居以久的妻子来管理,接着就是一幕2011年2月12日我父亲又去公证处重新立了一份新的遗嘱,将房产全部归纳到我继母的名下,我父亲当时给我说话的我现在才领悟到他说:我做人怎么做的那么苦,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我怎么到这地步,被别人逼到如此。“我当时的理解是保姆逼我爸爸把我手里的银行卡和房产证拿出来,当时我还问过我爸爸你要我把那些东西拿出来是不是并非出于自己的意愿,他只敢点头答应,连说是的勇气都没有。没有想到是原来是iwo那继母逼着他改了遗嘱, 原来的那份遗嘱上也不是房产都给我而是把属于我父亲那份产权归属与我,简单理解就是我的继母还是有继承一般房产的权利的。我明白第二份遗嘱是覆盖第一份遗嘱的,但是我想从查找我父亲从2011年1月的工资单流水账开始寻找突破口,银行流水账是一定有问题的,请问你们是否可以对此有任何建议?请电话和QQ联系我,随时可以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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