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令第30号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
更新时间:2013-03-21 10:52:02
问题描述:
根据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令第30号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1、如何界定附属小型?既然是追加工程,一定是原项目必须增加的,也在原中标人承包能力范围内的是否必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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