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和姓氏的变更
更新时间:2013-03-20 18:50: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离婚四年半了,男孩判给我扶养,男方每月八天的探视权,男方在离婚初期两年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于物价上涨,扶养费调整问题未协商成,由我起诉,将扶养费涨到500元,一直支付至今。但男方并未按判决那样每月探视孩子八天,而是经常三五个月才接一天,2012年间,一连九个半月未接孩子,2013年春节至今只接过一天,由于男方已再婚,若接孩子也只是由孩子爷爷出面,我想请问律师,每月500元生活费是否可以涨?孩子八天的探视权男方并未履行,虽经过私下交涉,但未达成一致,这500元是否不含男方应尽的八天义务,我能否提出增长费用和要求男方探视八天的权利?关于孩子姓氏如果我变更会不会涉及到抚养费拒付的问题?请律师帮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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