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有效
更新时间:2013-03-18 23:05:14
问题描述:
赣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文号: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第三十四条 客运出租汽车异地经营的,处以1000元罚款。请问现在有效吗?我是上犹的出租车,2012年10月8号我送客到赣州火车站,下客后一妇女说能不能坐我的车回上犹,我说可以,在她一上车,车门都没关,运管的人员就跑过来说我出租汽车异地经营,罚款3000元。我有申请行政复议,结果一样。请问运管可以罚我3000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