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费用不可估量。我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律师,是否也有责任?
更新时间:2013-03-20 20:46:29
问题描述:
2012年3月12日,我的父亲(人物A)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1人(人物C)与人物B(驾驶三轮摩托车)相撞,致A全身多处骨折,C小腿骨折,两人当即住院治疗,B身体无任何损伤。在急需手术费用进行治疗的情况下,经村委会调解不得不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2012.3.15),由B负责赔偿4.5万元治疗费给A(具体协议详见附件1),另外,B赔偿给C的治疗费3.5万元。2012.3.29日交警队正式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A与B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C不承担事故责任(详见附件2)。
由于A伤势特别严重,至今一年多了仍不能正常走动,只能靠双拐辅助移动。由于内脏同样受到创伤,引发胃肠道等一系列病发症出现,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进食、就寝,反复来回于医院之间,依靠高额的药物所维持,且左腿恢复情况很不理想,多次复查左小腿部位仍未见明显骨珈形成,已经萎缩成镂空状态,再次手术的可能性非常大,接下来还要拆除两块钢板,身心饱受折磨,治疗费用不可估量。
就此,我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律师,走法律程序维护个人权益,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打赢这声官司的话需要哪些程序、资料及费用,胜算的可能性多少?医院方是否也有责任?(因为一直遵医嘱,时好时坏,静养、不能下床活动是医生安排,适量活动、走路也是医生安排,每次复查总是“再过”几个月看情况,时而说在长骨咖恢复良好,时而又是要重新手术、等上面的长好了取钢板时再补一些骨头到小腿那里去。。。。。)
麻烦了!盼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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