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人解除劳动合同未给补偿款
更新时间:2013-03-18 16:44:50
问题描述:
我们三十八人在2012年底因企业停产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们在单位工作四年期间{2009年至1012年}只发过一次取暖费{2010年冬},和一次降温费{2011年夏},用人单位在2010年下半年取消了给职工的劳保,包括单位到现在只字不提补偿金的事。
我们已经在2013年一月书面向单位提出了上述问题,可单位总是以要上董事会决定为由推脱。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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