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
更新时间:2013-03-18 09:37:47
问题描述:
2013年2月27日,领导告知我,合同到期到了公司因我是服务类人员是非定额人员要缩减,就不和我续签了,叫我去人事部问一下怎么回事。人事部人员和我说的也是这个原因,还说到因为是公司提出不续的可以给我一部分的赔偿,当时我就已经在离职同意书上签字了,不过上面的日期是人事人员写的是3.31。我的家人也是在这个单位的,他知道了,去找过领导问为什么,不和我签了,那时领导才说我的工作因只有我一个有做,要是我走了没有人可以马上补上又找总经理去,后来找到说和我签合同,但让我写申请,我没有写,第二天就没有再去,第三天去交接了一下。家人找领导,是他的意思,我和人事人员早在他找领导前就已经协商好我也已经签了离职的同意书了。就没有再去单位,我没有去是因为人事和领导已经告知我可以不用去,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为不影响到单位工作。就让回家找工作了。我就一直没有去单位。3.13号打电话来说让我去签合同,或是不干了可是赔偿没有了。这样的情况,我还可以要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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