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合同违约
更新时间:2013-03-17 21:08:47
问题描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凭车辆私自转让、出售、抵押、质押等。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5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出相应赔偿。
四、…………(无用内容)…………
1、乙方必须每年上第三者商业险一份(20万元以上)燃油补助费归乙方所有。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未履行部分租凭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注明: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如要转租承租车辆须通知甲方,第三方发生后果乙方必须全部承担第三方责任。
我是乙方,以上是我合同的重要内容,甲方多次与我协商分他一部分燃油补助费,我没有同意,甲方有撕毁合同的想法,我可不可以起诉?
我如果转租此车辆,在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算不算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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