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分割协议,因对方不算账,分割后卡上的钱动用;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更新时间:2013-03-17 21:12:47
问题描述:
两人合伙开的公司;因发生矛盾,签了分割协议,在分割协议算账期间;一方不履行协议;协议期限过后;另一方动了他掌握的公司卡上的钱;而动用这些钱还没超出公司分割后给他的钱(注:他本人掌握的卡的钱算完账后,按分割协议多退少补;中间人当时口头约定过,后又出证明);时间也超过3个月了;公司也被对方霸占,自己应得的钱也没落到,请问有关法律的权威及专家,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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