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示法律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13-03-17 19:44:24
问题描述:
我是开电脑店的,半个月前,有个人来问我这电脑回收不,我答有的,过半小时多,他拿来了一台电脑主机和一台显示器,我就根据电脑配置和品牌按现在的二手行情价600元回收了,一星期后以800元卖给了别人.今天公安局的把卖我电脑的人带到我店里后我才知道那人是偷来的,后到派出所做笔录.期间,派出所的还没给我做笔录前有给我采指纹,血液,拍照,把我身上的东西全都拿出来放到一个袋子里,我也很配合,后来把我锁在一个房间里,我就提出了反对,我说你叫来我配合调查我都很配合.干嘛把我关起来,我看着不对劲,就吵着要他给我拿我的手机过来,拿到手机后我联系了在公安局上班的朋友,朋友来了派出所才把我放出那个房间,请问派出所有权把我锁在房间里吗?这算不算非法拘禁,我心里很恼火.这个属于合法吗?我可否起诉,要求派出所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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