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3-03-17 22:29:28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一员工因病连续15个月没有来公司上班,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根据我们估算其总工龄(1980年出生,在我司工作五年多),他的法定医疗期为9个月。现员工回公司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根据我们分析,目前有三个方案,我们选了第一个:
1、今天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以员工连续旷工达六个多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2、自员工满法定医疗期后三个工作日起,算员工自动离职。但据我们电话沟通,因我们当时没有给员工任何通知,故可能要承担“自动离职”不被仲裁委和法院认可的风险。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鉴于双方在数额上的差异较大(员工要求拾万,公司提出一万九),暂时谈不拢。
另查,我们给该员工的社保交至上个月。
上述材料是我的一个顾问单位的有关劳资纠纷问题,需要你依法为他们提供合理方案,并明确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涉及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职工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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