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美容院欺诈骗销案件
更新时间:2013-03-14 13:56:35
问题描述:
2012年5月-8月之间,我在北京某美容院3个月内,因为美容师的误导消费3-4万元,他们声称的利用乳腺散结药物消散结节的情况,不但没有把之前的乳腺疾病治好,反而病情恶化,拖延了病情的治疗。待9月下旬手术后,重新找到该美容院决定退出会员,当时还有8000元的资金没有消费,提出归还本人时,美容院以种种借口不退回,只能转移消费类型,不能退回。照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时,赔偿经济损失。
请问在这个案件中,我有哪些权利可以争取的困惑中,请各位高人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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