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五个月后,在实习一周后突然公司要求解约
更新时间:2013-03-13 14:56:59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11月中旬签了一个公司,并签署了三方协议,在签约时我们反复询问是否在实习期会刷人,对方给予肯定回答,不会,除非表现得非常不好;再问违约要赔付的金额时,对方说一般不会有人解约的;由于签署了三方,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不会轻易解约的!因此在接下来的招聘热潮中,以于该公司签约的我们都拒绝或不参与其他的招聘,但三月份的报到后,在该公司培训了一周,也就是上上课后,他们要求我们面试和笔试,但期间也没有通知我们要刷人。没想到,笔试结束第二天,他们通知我们笔试不合格的被淘汰,并单方给予我们解约函。我们对于我们的笔试成绩存在疑问,要求其给我吗看卷面却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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