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改?仲裁员说太长了要重写。
更新时间:2013-03-12 18:04:21
问题描述:
劳动劳动争议仲载申请书
申请人:XXX 性别:X 年龄: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
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2月2日应发工资 共18222元》。(引用劳动合同法82条)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2年6月13日与被申请人形成实际劳动关系,入职面试时被申请人口头承诺工资待遇按深圳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期间被申请人却按自行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即底薪1500元,平时加班按12.5元/小时,周六、日加班按17元/小时,均底于深圳劳动法规定最低标准。如住公司集体宿舍另扣水电费,迟到侧按每分钟10元扣罚。另外如有出现停货放假、员工请假等原因,导至正班工时不足,侧一律视为调体,并以周末加班工时填补正班工时。
申请人自与被申请人成立实际劳动关系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为申请人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也未与申请人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让申请人的权益长期无任何保障。
申请人因公司长期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屡次拖欠推迟工资发放,经常赶货超时加班、工作量大、环境有空气和粉尘污染,长期的无视员工权益。于此申请人于2012年12月3日提交辞职申请,但公司以年底辞工人员太多为由多次拖延拒绝,无视申请人的辞职申请,拒不签字。申请人被迫于2012年1月24日向被申请人公司的生产经理陈复成寄出邮件辞呈。其后,公司同意补交辞职申请即可立刻批准,并于当天2013年2月2日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支付2012年12月份工资,2013的起至2013年2月2日的工资侧于2月4日从公司账户上转账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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