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3-03-11 13:30:1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现在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下.个体是一对夫妻于2012年9月20日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子女抚养:儿子XXX(10岁)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二千元整抚养费,且应于每月5日前存入指定帐户。小孩学费及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男方负责,男方随时可以探望儿子,但需让女方知道。
三、财产处理:位于XXXXXXXXXXX房及内一切物资归儿子所有,在儿子未满18岁之前,男女双方没有对房屋进行处理的权利。女方有享受居住的权利,男方永远不得入住。
三、债权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工商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由男方自行承担,女方一概不负责任。
但现今男方由于生意的原因,自离婚以后,每月给女方的费用没有达到协议是的标准,只有一半.现女方又另找了个男友,并把自己的儿子赶出了家门.现在这个儿子一个人在外飘荡,男方因生意关系又不能回家照看小孩,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男方是否可以起诉女方要回儿子的监护权?房产可不可以一起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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