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双倍的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3-03-11 10:27:22
问题描述:
2004年6月下岗后至到2013年2月底,我一直在一家医院上班(临时工),医院从来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拿的是全市最低工资,而我干的却是和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员一样的工作,现不想继续干了,已辞职,领导已同意我辞职。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和八十七条规定,我感觉应该给我双倍的赔偿,现我能要求医院赔偿双倍的工资吗?如果单位不同意怎么办,怎么核算,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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