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曾当什么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3-03-08 17:58:27
问题描述:
本人在十字路口小转弯时因让前面行人急刹车,导致一横穿马路男子装在我自行车后轮上。而遭到对方辱骂。我回了一句;为什么骂我?,而后被对方一脚年人带车踹倒在地,我站起来还了一脚。他就招手从路对面叫来两个人。我一看吓坏了就掏出了身上的【我是瓦工】工具刀,叫他们不要过来。谁知跟我相撞男子看到另外两男子过来按住我的手臂。就抱住我的腿一下子摔倒在地【事后我才知道他当过武警】。骑在我身上打我头部。我被打急了拿工具刀的手挥了一下,过后他才被围观的人拉了起来。之后就听他叫了起来:我留血了。我也吓坏了。然后110到了我被带走,他去了医院。对方事后经鉴定;右手动脉和肌筋被割伤,无名指不能伸直为轻伤。请问;我这种行为是什么样的行为?我应陪对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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