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最新耕地管理法
更新时间:2013-03-05 17:32:14
问题描述:
我从三岁起父母离异,我下边有一个妹妹小我三岁。我和妹妹跟着父亲一起生活由于我和妹妹年龄太小我父亲一个人带着我们长大,由于本来家庭条件不好再加上我和妹妹太小父亲一个人吃了很多苦。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父亲生病了得了脑血栓,父亲一开始病的时候大伯家的哥哥还帮我家干点活。可是由于得了脑血栓是个很麻烦的病一会半会的也好不了,哥哥他们只帮了我家干了一季的农活再往后就不管了。全是我和妹妹还有村里的好心人帮我家干活。这样的日子持续到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父亲突然去世了,剩下我和妹妹相依为命,由于我父亲去世之后我一个人中不了地,于是我就出门打工,妹妹在家上学。就在我父亲生病的期间由于我家耕地比较多我父亲考虑我一个人种不过来就把其中八分地租给同村的一户人家种了。可是那家种着地的人现在不承认那地是我家的,。并且现在把那块地卖给同村的人盖房子用了。在2011年的时候我咨询过律师我是不是可以要回我家的地,当时律师问我有种地的那个证吗。我回答说没有。因为我家的地证丢了。律师接着就说现在法院不受理耕地,这事就这么放下了,直到今天有村里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在我家地上盖房子。我就想问问国家对我们这样的孤儿还有法律吗?为什么明明是我家的地就不给了呢?难道中国人的法律是为了那些所谓的村里人设置的吗?难道我们这些没有人管的孩子就要被别人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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