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的收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3-03-05 16:42:30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10年10月1日开盘买的楼房,2011年11月30日交的钥匙 收了燃气接口费2500元,而河北省物价局有一个文件是2010年8月20日后免收燃气接口费,具体文件内容如下:
冀价管〔2010〕44号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定天然气价格,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8月20日起施行。
附: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天然气 价格 管理 通知
抄 报:国家发改委
抄 送:有关企业
附:
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系指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第十条 城市燃气初装费由公共管网建设费和庭院管网建设费构成。
(一)既有住房城市燃气初装费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其中,公共管网建设费要逐步纳入配气成本,适时取消。庭院管网建设费可参照工程造价定额核定。
(二)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第十一条 建立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汽油零售价格挂钩机制。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与汽油零售价格比价关系,随汽油零售价格调整而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购进价之间的价差扣除加气站的合理购销差价后形成的收入,上缴地方财政,统筹用于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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