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在工作地买了两套房,但如果国家征收房产税的话我就成了三套房了,我想收回房子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3-06 12:48:13
问题描述:
房子2004年已卖,因为工作变动所以只是成本价2万卖出合同要求买方负责过户费用,但买方因过户费用要2000多所以拖了下来,现在已在工作地买了两套房,因国家政策变化加之房价上涨造成了卖出的房子估价上升了十多万,现过户费变成了1万多,所以卖方更不愿意过户了,说反正有合同房子是他买了就行,但如果国家征收房产税的话我就成了三套房了,如果对方坚持不过户我想收回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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