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双方就协商等原户主到场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户。请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受保护吗?我可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13-03-04 21:17:27
问题描述:
我妈在村里买了一位外地人的房子,由于房子以前是本村的所以需要原户主的签字才能过户,所以双方就协商等原户主到场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户。 现已与卖方签了一份协议并且提前预付了2万元现金,其余款项在协议中标明等房屋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可是,卖主在第二天给我打电话说是他孙子不让他卖房子,所以卖方现在就想退回2万元不卖房子了,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受保护吗?我可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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