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权属纠纷
更新时间:2013-02-28 09:31:38
问题描述:
我村是吉安县官田乡田南村委会社前村小组,现有两块林地产生纠纷,这两块山地都是依据土改时确定的山林权属,于2007年林改时山权证、林权证的,其中山权证分属同村委会的夏屋、安田两个村小组,林权证属于我村小组,现在有山权证的村提出,我村所植林木的收益要分成,这合理吗? 如果是这样,我村小组有山权证的山地但林权归其他村小组的是否也可根据这一诉求,要求分成?请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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