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合同
更新时间:2013-02-26 09:46: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食用菌装袋机的设计,并已经完成了第一台样机,经过了初步的功能试验,申请了两个实用新型专利,现在想和一家生产企业合作继续开发这个机器,对方现在是食用菌合作社,除食用菌外,兼做机械,做机械很可能算是超范围经营。现在初步约定由我技术入股共同开发这款机器,对方负责机器后续开发的费用,机器投产后的利润按50%分配,我去他那里工作,月工资4000,兼顾他现有产品的改进。我想问:
1、合作主体是食用菌合作社,是否可以?
2、如果他是超范围经营会不会对合同的执行有影响?
3、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他履行合同,以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尽量使我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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