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没有预售证的商铺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3-02-27 15:24:45
问题描述:
我在惠阳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一份《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没填合同编号,并有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是开发商提供三年无息贷款的协定,以及贷款付清后才办理产证、不能退购等协议。但之后我发现该商铺的销售只有开发商提供的楼上住宅的预售证,是2007年的,我拿着合同到惠阳房管局咨询,该预售证早已过期,当时签的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根本没有,更没有备案,当询问该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法时,房管局人员语言遮掩,不给明确说法;当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时,房管局人员称只要有双发签字就有效,有什么事情你们两方自行解决。不通过房管局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如何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这三年如何防止一铺多卖?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售房行为是否有违反法规的行为?该开发商负面新闻较多,该商铺上面的住宅都五六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销售商铺时宣传的招商信息现在都证实是虚假的,但合同上没写明。现在我已给开发商按揭半年了,我想退掉商铺,但开发商不给退,因补充协议上说不退购,且中断三个月按揭算违约,开发商不退一分钱。请问我能不能拿回我已交给开发商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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