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没结束单位通知我解聘第二年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更新时间:2013-02-24 15:39:15
问题描述:
2012.2月怀孕因身体原因和单位请保胎假,保胎期间单位只负责给我交保险,没有工资和生活费,9.20生孩子。2013.1单位通知我今年2月开始不再给我交保险也不再雇佣我。由于单位要变成派遣公司,2012年开始所有人员没再签过合同。我到今年三月份产假才结束,哺乳期到2013.9.20才结束单位是不是不应该开除我,而且由于单位拖欠劳动局统筹一年,我也不能领到失业金。我想问下我可以去劳动部分仲裁吗?我都能在哪些方面得到补偿。我了解的有1.保胎假期间应该给员工一定的生活费2.产假期间除了生育险给我开资外,单位也应该给员工开资3.哺乳期结束前不能开除女员工,应该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一致给我交保险到我哺乳期结束4.由于单位原因不能领到失业金,单位应该给予补尝5.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应该给予双份工资6.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n+2的补偿 请律师帮忙详细解答一下可以吗 要是哪方面不对告诉我一声 或者我遗漏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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