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得到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3-02-20 13:35:52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一月在某早教任教,是同学介绍去的,去的时候已经到腊月快过年了,告知我初六得去培训,由于我家并不是鞍山本市,说培训也去了。从去到上课就用了十多天,过了半年得签合同,要不没有保险钱,因为她老是说一套做一套,签的时候就讲好按照别的员工一样,没有补偿,但是双方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直到2013年二月份,以我不适合这个团队,课上的不行(上一年多的课,她说的理由是她说不行就不行)不守纪律为由把我辞退,而且当着全体员工宣布。结算工资是按出勤天数给我结的,我没同意,要求了二月份整个月的底薪,满勤和保险钱。并且在单上签了字,单就是给我钱的具体情况。其中并没有补偿一说。我想咨询下,我这种 情况该怎么办,是去劳动仲裁还是去原先单位继续索要。我是否能得到补偿金,而且是多少,我底薪800加满勤80加课时费(上课节数而定)加车餐补(出勤天数,签到上显示)保险二百多点。我应该用什么方法得到补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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