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缴或赔偿社保金
更新时间:2013-02-20 10:37:55
问题描述:
我是广州人,从2012年8月23日至2013年2月6日,在北京**有限公司(它在广州市**区有一个办公室)工作,没买社保,底薪1500元 5天8小时 ,拿到手的工资平均每月有2500元左右。由于注册地在北京**区,在广州市又没有成立分公司,还是挂北京**有限公司的牌子。我去过广州市社会保障局问过,说是这种情况,要按注册地的标准计算,该怎么计算,该怎么赔偿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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