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能养老却不养,女儿就应替儿养吗?
更新时间:2013-02-16 10:26:01
问题描述:
我出嫁时父母不仅分文未给,还摊了两万元的白条债(当时家里并非困难,有几十万元和两处已付全款的房产),父母将全部家产和操心都给了弟,现在弟在外地成家定居了,父母却决定让我和老公替弟弟养老!
周围和我情况一样的姐弟家庭,他们都是约定俗成拿女儿当女儿养,也当女儿用:结婚时给女儿十万八万的,结婚后女儿时常来娘家看望即可。没有像我这样悬殊的!结婚时负两万(亲友都说他们是卖闺女供儿子,都说没见过这种当父母的),现在却让我们养四个老人!我弟占用了父母全部的爱,到头来却能躲在外地过清闲的二人世界!不是一般的不公平!
可是听说法律一般是要求子女平分的?!凭什么?让我们出一小部分对我们来说都亏!我还有公婆和儿子,哪有多余的钱呀?这不是要逼死我们夫妻吗?!
我公婆更反对,说自己养了一辈子的儿子,一分钱好处都没得到,却要替别人的儿子养老!谁的儿子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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