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执行异议有望成功吗?需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2013-02-06 17:20:16
问题描述:
2006年,为了吸引乡下农民进城,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划出部分宅基地拍卖给乡下的农民。叶某所在村的农民刚好有资格参与竞拍,但叶某没钱参与竞拍。这时,居住城里的李某找到他,想以他的名义参与竞拍地基,拍来后县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费由叶某来领,叶某为了得到相关补助费,就同意了。之后,李某以22.5万元拍到了面积56平米的一直宅基地,然后又以25万元转手卖给了毛某某,由毛某某与叶某之间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如今,毛某某已经将房子建好并以入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就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和房产证上都是叶某的名字。今年,叶某由于借别人的钱未还而被起诉,法院就将毛某某的这个房子查封了,判决书已下,再过几天就要执行了。毛某某决定提出执行异议,他现在能收集到的证据有:
1、与叶某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有证人
2、毛某某付给李某25万元转账凭证,且李某也愿出庭作证
3、毛某某建房的各期费用清单以及装修材料费清单
4、毛某某水电开户时的清单
请问:上述材料能否使毛某某的执行异议获得成功?还需哪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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