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为标准来判断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
更新时间:2013-01-31 18:40:57
问题描述:
我是1978年12月份顶替我父亲号头到**车间工作的,我厂属化工企业,我们车间都是生产矿用炸药的流水作业。没有工种之分。只有工序之分。我在岗连续工作12年,工作期间享受乙等保健津贴待遇。我是92年因故调离了该厂。我今年满55周岁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我在有毒有害岗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理应按照国家规定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但办理人员以我的原单位提供的工资台帐没有标明我的工作工种为由不予办理。可是我的工资台长上明确标明我当时工作中所享受的保健津贴是乙等。这一点还不能证明我是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工作是特殊工种吗?肯请老师给个明确的回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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