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学校发生事故
更新时间:2013-01-26 22:23:37
问题描述:
小学附属幼儿园下午2点才上课,家长提前送到学校的几个幼儿(5~7岁)在一起玩,1点多的时候其中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跑的时候撞跌倒了,男孩子的手摔短了,(老师发现了在第一时间通知了男孩家长)经过调查确实是因双方一起跑着玩摔一起才导致男孩手断(医药费总8千,事后还得去取里面的两钢钉),男方家长索赔4万元,可女方家长却只想出1千5,最后协商破解,男方家长要告到镇上刑法厅,想问这是能怎么处理,是否双方家长与学校都要付一定的责任,男孩子家长是否也有责任,会都是学校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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