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女方把共同财产转移回娘家,离婚时这部分财产怎么要回
更新时间:2013-01-28 14:59:19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2012年4月结婚,婚后男方父母给了两人4万块钱的生活费,后来女方陆续将这部分钱以各种理由转移回娘家,在结婚期间女方从未工作没有收入,所有花销都来自男方,后来双方都没有钱。唯一的共同财产就是被转移回娘家的那4万块钱,但是转移回去的钱没有任何借条等凭证,这部分钱怎么办、另外,男方在结婚前由男方出钱置办的家电、家具等物品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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