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变相解雇吗
更新时间:2013-01-22 11:29:5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我就职于一家电器厂,从事(应聘)模具维修一职,去年8月进厂,说好月薪(26天8小时),4100(年头有加薪200)但厂里出粮都是底薪1500 补贴形式出粮。现在厂方说我不能胜任,要调我去装配课做普工。只给1500底薪。经咨询律师后争取,厂方妥协,给我大过一次,不调查职不降薪。昨天因工作问题和经验有不同意见,厂里又给我记了一次大过(两次记过都不通知我,也没经我确认,事后以公告形式公布)但今天早上突然通知我给解雇了,是按厂规记三次大过解雇,我都不知道有三次大过啊!请问这算变相解雇不?还有我进厂签的是一年合同,但只有一份在厂里,本人并没有合同书,而且也过期了,也没续签。社保也是没有的。请各位帮忙分析下,我要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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