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撤销当年补偿协议,重新补偿?
更新时间:2013-01-21 16:23:23
问题描述:
xx镇在2007年xx水库而征地:一、至今未见审批文件。二、未公告。三、在2007年10月15日以田、1.4万元每亩土、6千元每亩进行了补偿2008年年产值是1538元。四、克扣近50万元在2008年上访后被区水利局收走作了其他用途。在5年的上访期间,于09、10、11年分别在区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法院以有人打招呼,不予受理。去年对年轻人进行了安置,但政府不签安置协议,克扣部分未予补偿。2012年元月市政府以多次座谈(无稽之谈)、一事一议、签了协议为由三级信访终止。2012年8月3日投诉于省长信箱,8月28日回复转至遵义市政府办理,至今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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