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男户主生的子女就合法,穷人就得被人欺负吗?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吗?
更新时间:2013-01-15 11:14:11
问题描述:
2011年11月国家修路征收了我们村的部分土地(其中有我们家的),今年8月经村户主会议讨论分2批进行分配,其中外嫁女、外孙及外孙子女,户口迁移或其他特殊人员待二次户主会议讨论决定再分配, 有户1992迁入本村和一个1989年迁出于征地近期迁回的人员都得到补偿款。
我家是低保户,我妈又身又残疾,爸早逝。我妈(就发我妈一份)儿女都拥有合法权益 ,却被村里定议为外嫁女及子女拖延不发款!我妈1949年出生在本村,于1975年嫁给当兵复员老爸,并于当年安家落户在本村,至今4个儿女,大女1976年、二女1978年是、三女1979年、弟1986年出生在本村,都分有土地。姐于95年顶替已逝老爸工作迁移户口,三女于2006年人口普查迁移户口,但都还有地!我妈这种情况属不属外嫁女?我爸是上门女婿。现在男女都平等了。为什么男户主生的子女就合法,女户主生的就有异议呢?那些男户主生的子女没地都能顺利分到钱,女户主家的有地户口没迁移过的就困难重重?穷人就得被人欺负吗?我们找过有关部门。都说钱已经发放到村委,是村委不肯发!这不是看我家好欺负吗!不然征收了我家的地却迟迟不发征地款!国家有法律有条约可依的。国家也是按户口发的征地款,有关部门就任由村规民约说了算吗?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吗?
这种情况我们要怎样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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