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二手房买卖,求助.
更新时间:2013-01-14 13:56:54
问题描述:
大家好,最近考虑买房.有一个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咨询下大家,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大家尽量帮助从法律角度解惑一下.
该房屋类型为福利性商品房,但是由于刚刚交房,房子的产权证要明年才能办下来.中介给的答复是签订三方购房合同,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先交大部分房款,扣留2万等到明年房东把产权证办下来后,进行产权交接,再支付尾款.我有一下几个疑问.
1.这样的二手房交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2.签订的三方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3.公证处进行的公证,是否有效?
4.如果到时房东不配合办理产权交接,该怎么办?
5.如果房东拿到产权证后,用于其他用途,又该怎么办?
6,如果出现4.5两种情况,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吗?胜率有多高?
这是我能想到的几个问题,希望尽量回答一下.如果您有闲暇,也希望能争对这个案例,多给提一些意见或建议.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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