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样才能取回押金
更新时间:2013-01-12 11:52:05
问题描述:
去年4月底租了一个门面,月租1500,押金3000,租赁时没有告知我是违章建筑,昨天行政执法来了,说了此门面这两天要拆除,而且我下午打电话确认了行政执法说下周一二左右会拆。今天业主来收水电费和房租时,说这房子属于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就算拆除也不会给赔偿,而且还说房子在近期内不会拆除。我和业主不欢而散,目前我有3个月左右水电费和10天左右房租没有交,我已经决定在一周之后会搬走,不租她家房子。想咨询下,1、如果行政执法下周二之前没有来拆除的话,应该怎么向业主要回3000元押金;2、如果来拆除的话,是否当场就能要回押金,可否要求赔偿。现在业主催我交水电费、1月份房租及10天的滞纳金,我应该怎么做。两种情况下如果业主都拒绝退还押金,应该怎么处理。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的租赁合同已经丢失,但身边有押金条及从5月到12月银行交租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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