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花一万元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张2006年交款的十万元的房屋认购款收据,通过房地产公司财会改了收据的名,我想告他们非法集资并赔偿我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3-01-12 10:37: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08年花一万元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张2006年交款的十万元的房屋认购款收据,通过房地产公司财会改了收据的名,没有房屋认购合同。房屋从2010年开始建,今年交的工,由于房价比当时交款时市场价高出很多,所以我决定不要房子,要求退款,可是他们只退本金,不付利息,我想告他们非法集资并赔偿我的损失,可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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