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姻登记地法院到底有没有管辖权
更新时间:2013-01-11 18:44:23
问题描述:
我跟老公异地,我户口在自己的老家,他的在他老家,领证刚满一年,在他们老家县城民政局领的,现在闹离婚,他去他们当地镇上法院起诉我离婚,法院已受理,我俩都深圳打工,从未在他老家居住过,他也是出来十余年了,请问他们镇上的法院有管辖权吗?不想去他们镇上的法院是因为当地是山区比较封建落后,我怕判时会考虑当地风俗习惯有失偏颇,所以希望申请在深圳转来办理,在这边他有正式工作,我没办理居住证,只是租房登记员来登记过,如果可以,我可以请房东去派出所开一个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的。请你们哪位对这个管辖权比较有研究的帮我解释一下,到底是否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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