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租人在合同解除之后的某一天愿意交还店面,如果今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无效,出租人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3-01-10 16:58:59
问题描述:
合同约定“逾期交还店面,甲方有权随时自行进入该店面,更换店面的钥匙或采取其它措施或强行收回店面,乙方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留在店面内的任何物品,在甲方通知乙方搬走店面内物品的2天内、乙方必须搬走全部物品。逾期搬走物品,甲方可按乙方的废弃物进行自由清除处置。”和“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到达时解除。”
目前承租人以法院尚未判决,不交还店面与赔偿损失,请问
1、 出租人能否强行收回店面?如果能,如果今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无效,出租人如何赔偿?
2、 出租人能否将乙方留在店面内的任何物品按照废弃物进行自由清除处置?如果能,如果今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无效,出租人如何赔偿?
3、 如果出租人在合同解除之后的某一天愿意交还店面,如果今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无效,出租人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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