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几个人都没有钱,要求清算公司,但清算时不按4000元清算,从法律角度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13-01-04 17:11:55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服务企业,注册公司时几个人都没有钱,但注册资金要50万元。没办法每人就只交4000元,其余资金从别处借来,再分配给几个股东,验资后将借来的钱归还了。公司也就经营了多年,现在其中有几个股东不干了,要求清算公司,但清算时不按4000元清算,要按虚假的股金清算,当公司提出补促所欠股金时他们拒决补交,从法律角度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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