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交通事故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13-01-04 19:27:43
问题描述:
2012年7月20日13时,被告周**(不是车主,是车主雇佣的临时驾驶员)驾驶大型卧铺客车在京昆高速公路1943KM西康大桥收费站路段时与川T***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原告驾驶的川A***货车相碰撞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已解决,大型卧铺客车车主已对原告进行赔偿。2012年12月20日又收到原告民事起诉书,本人不知所措,在此向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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