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逮捕定罪合理不?定性是交通肇事罪对不对。如果罪名不成立朋友可以申诉当地政府机关不?
更新时间:2012-12-30 20:45:51
问题描述:
我朋友有一辆农用车,跟他人达成口头买卖协议,
在没有写书面合同,没有来得及过户的情况下,
买车人提前把车开走运营《货车拉人》,结果第三天出交通事故。
《死了四人,伤残有10几人》他们没有电话联系哟定运营情况
更没有从中受益,朋友更没有指使肇事司机逃跑。事故后,
朋友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其结果被扣押。
公安机关没有找到肇事司机情况下;
肇事司机被朋友家人找到送交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肇事司机对警方供认与我朋友确实达成了口头买卖协议,
只是没有付过款,也承认不是受我朋友雇佣运营。
现在当地公安把我朋友以交通肇事罪逮捕,
逮捕理由是“他是车主”,并将我的朋友关押至今,
长达8个月,这样逮捕定罪合理不?
在没有开庭宣判当事人定罪情况下,当地政府领导、
法院法官找其家人,告诉他家2013年1月4号开庭。
《12月29号》协商赔偿事宜。这样做是不是欠妥?
一:朋友到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其结果被扣押。
一个月后转逮捕 定性是交通肇事罪对不对。
二:如果跟他有牵连,他会负有什么罪名?
应该负什么样的连带责任?
三:如果罪名不成立朋友可以申诉当地政府机关不?
其结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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