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我要注意什么(1)
更新时间:2012-12-21 22:24:16
问题描述:
我的医疗损害一审马上要结束了。发现法官办案。不质证就是以医学会鉴定为准判决,多数对我不利。
2012年4月19日医学会鉴定“诊断为一般慢性鼻炎正确无因果关系有用药指征上的过错”。2012年8月7日市医学会鉴定“诊断为一般慢性鼻炎正确无因果关系无用药过错”。
其实我的看病过程很简单,由于鼻子不舒服,去一个民营医院看。诊断为一般慢性鼻炎,医生治疗了20多天,治疗一结束(2011年6月18日)我的整个鼻子就疼。小儿维生素AD、生理盐水等辅助类药物都不能用,用了更疼。整个鼻腔疼痛是持续几个月的,任何药都不能解除这种疼痛,还有鼻子部位感染有低热。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自己试戴湿口罩,不疼了。从此就永远戴着了,24小时戴,365天戴。2011年6月29日我去找过**医学会上海分会鼻子组组长这个医生看,他看了我在2005年照的鼻子CT片子【说明:2005年在另外的一家国营大医院照的,是个教授级医生看的,是看咽炎顺便照鼻子的,说我有鼻窦炎,没有慢性性鼻炎】,说我2005年就是干燥性鼻炎,说那个教授级医生看不出来我是干燥性鼻炎,说那个民营医院用药是错的。不过当时没在病历卡写下这个结论。2012年9月12日,他看了2005年的CT片后毅然补写了我是干燥性鼻炎的结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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