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2-12-25 15:12:47
问题描述:
11月8日出的交通事故,12月14日责任认定书下来了,是同等责任。车祸期间对方受伤住院,我方轻微受伤,对方要求我垫付1万块钱,因我没钱而未垫付,我的保险是全保的,我的保险公司因对方为抢救和手术不予垫付强制险的1万。我的是小轿车他的是面包车,今天去拿认定书,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我的车还在被扣留。他申请保全的时间是12月10日。
现在对方已经起诉我,但传票还未到,12月19日电话联系他问这事怎么处理,他说你们一毛不拔法庭上在说。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我们想按现在的责任对他进行赔偿,但他不予我们沟通无法给与相互的赔偿,反之现在要起诉我,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我胜算的几率有多大,我应该怎样处理?他就因为原来他在医院期间我们为垫付药费来说话,责任下来想赔偿也赔偿不到他,现在又起诉我,我能赢么?
那我以什么理由反起诉呢?
在保全期间,不叫押金提车可以定损吗?现在对方决定起诉,我在等传票,定损在诉讼结束后可以吗? 他也要赔我的修车钱,但我的还没修,可以等我修好了,赔偿双方的差额吗?还是现行赔付他?是不是他要我赔他多少他就保全多少呢?我交押金提车要3万,是不是我的车现价是3万?还是他要求保全了3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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