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更新时间:2012-12-18 11:52: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在出车的时候发生了一起车祸,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上的一对夫妻均受伤(骨折),我本人和车上的客人均无大碍。 出事后,我立即联系120并报警,当然还通知了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120将伤者送至我们当地县医院后,因一名伤者(伤者中的丈夫)骨折较严重,我们当地医院做不了那种难度的手术,我又连夜联系了一辆120,将其送至几百公里以外的西安西京医院做手术。这样,就是男伤者在西安治疗,女伤者在我们当地县医院治疗。 从出事到伤者出院,我总计垫付了9.3万元的医疗费用,伤者自己只出了7000元,现在交警队判决事故双方各付50%的责任,因此,医疗费用再加上伤者的误工费等其他费用,总共的赔偿估计也不会超过15~16万,我应付其中的一半,也就是7.5~8万,这远少于我已经垫付的9.3万元医疗费用。 在这9.3万元的费用中,其中有5.8万元是男性伤者在西安的治疗费用(当时伤者给我打了欠条,名义上算我借给他们的)。因此,住院发票在伤者手里。剩下的3.5万元,是女性伤者在我们当地医院的治疗费,是我直接交给医院的,发票在我手里,伤者自己出的7000元费用,发票也在他们自己手里。 现在伤者已经出院,我也想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伤者不给我其余的发票(主要是在西安的发票),拒不配合理赔,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