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问题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2-12-11 21:27: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儿子是X公司员工,5月10日他们20多名员工在培训,有3名喝醉的去公司闹事,用砖头打伤一名女员工,公司保安把20多名正在培训的员工都喊了出来,他们对3名闹事者进行了追打,抓住他们后便报了警,警察把3名闹事者带回派出所,第二天下午8点其中1名闹事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儿子打了死者一脚,法医鉴定鉴定死者身上多出青紫和擦伤 为非致命伤 属轻微伤 死者心脏瓣膜发育不全,急性心肌炎,急性肝坏死疾病造成心、肝脏以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轻微伤和饮酒是导致死亡的诱发因素。案发是我儿子未满18岁。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儿子会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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